作為一座城市,居民貧富差距在所難免,但如何在新時期實施的保障性住房中,不讓貧困戶“單獨一邊”或“自成一體”,再成為“邊緣化”人群?為此,蘭州市經過反復權衡,采取了在商住小區內“配建”廉租房和經適房模式,目的是讓貧困戶在鄰居的積極影響下、幫助下,走上發家致富之路。
近年來,隨著全國各大城市“中心區”不斷拆遷改造,高檔住宅遍地開花,飆升的房價讓很多貧窮的人望“房”興嘆,他們只能到離市中心很遠的地方購買廉價的房子,每天把大量的時間成本耗費在上下班擠公交車上。不管你是否承認,在我國,“貧富分居”、低收入人群在城市被邊緣化等問題已經存在,并且有逐步蔓延、加劇的趨勢。
應當說,蘭州推行“貧富混居”的做法值得贊賞。首先,貧富搭配可以不讓保障性住房“邊緣化”,使住保障房的居民也能享受到高質量的公共服務設施;其次,在運行中也不會因為出現小區集體繳不起水、電、氣、取暖費,而出現斷停水、電、氣等現象,有助于小區管理,最后,貧富混居,不易讓某一層次的人全部集聚在一起,更有利于社會和諧穩定。
但是,也有很多網友不贊成“貧富混居”的做法,并直截了當地提出一些可能遇到的問題:比如配建的經適房能否分配給真正的窮人,不出現所謂的“N”連號事件?窮人身處高檔小區意味著要付出更多的生活成本,會不會帶來更大的經濟壓力?窮人成天看著富人“出有車、食有魚”而自己只能騎著破舊自行車為生計奔波,會不會感到更大的心理壓力?
還有評論者認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富人和窮人分別相對集中地居住以及窮人的相對邊緣化都是很正常的現象,也是貧富群體不同生活方式、價值取向日漸固化的自然選擇,更是行政力量所難以改變的。
筆者不同意這樣的看法。一方面,在原先的城區改造中,很多居民因為種種原因不能回遷,只能搬到離市中心很遠的地方。上班、上學、看病等有諸多不便,如果能夠回到市中心地區居住,這些日常生活的煩惱會逐漸減少;另一方面,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經常面對誤解和不公平的事情,如果在小區中看到富人開好車、住好房,就心生妒忌,感到受歧視,這樣的人怎能在社會上生存呢?
其實,爭論窮人和富人究竟該“分居”還是“混居”,這個意義并不是很大?!柏毟环志印笔呛芏喑鞘性诔鞘谢ㄔO中出現的一種現象。有些打著建設“世界大都市”等旗號的城市,在市中心拔高起一幢幢讓人炫目的寫字樓和豪宅,待到夜幕降臨時,在五光十色的燈光下,少有城市居民和諧歡愉的場景,卻只能看到一輛輛擠滿乘客的公交車向城外駛去……
在蘭州推行“貧富混居”中,住進“新房”的居民能夠感受到“城市讓生活更美好”,或許其他城市也能從中找尋出自己城市的發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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