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拆遷是濟南五項重點工作之一,征地安置補償政策備受市民關心,22日,濟南市國土局局長劉大坤到12345接聽市民來電,對于《關于進一步規范集體土地上住宅征收拆遷安置補償工作的通知(送審稿)》再次進行了解讀。
近期,正在征求意見的農村集體土地住宅拆遷安置辦法吸引大量市民關注。據劉大坤介紹,之所以出臺這樣的政策,是因為濟南原來的征地補償標準,對宅基地上房屋的補償面積沒有設定上限,這讓不少被拆遷村民感覺有利可圖,靠私搭亂建謀取不法利益,這樣造成的后果就是,一方面形成了大量違法違章建筑,嚴重影響了城市形象,增加了拆遷難度和征地成本,另一方面也造成了很多安全隱患,出現了幾起安全事故。市委、市政府對這些問題高度重視,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也十分關注,亟需盡快拿出措施進行根治。
“為從源頭上遏制違法違章建筑問題,我們研究制定了新的集體土地住宅拆遷補償安置辦法,增加一個以合法宅基地面積作為安置房屋建筑面積依據的安置方式”,劉大坤表示,對群眾來講,多了一個選擇。也就是說,征地拆遷時,安置方面有“兩種辦法”(按宅基地面積和按人口兩種方式)供選擇,補償方面是“一把尺子”量到底,真正達到既公平公正,又依法規范的目的,從根本上杜絕亂搭亂建和違章建筑問題的目的。
具體來看,集體土地上村民選擇按宅基地面積為依據補償的,按照宅基地面積確定安置房屋建筑面積,有合法宅基地證的,按宅基地證載面積確定安置房屋建筑面積;無合法宅基地證的,最高不得超過264平方米。
按被安置人口數量為依據補償的,多層建筑按人均建筑面積40平方米、小高層建筑按人均建筑面積43平方米、高層建筑按人均建筑面積47平方米安置。原住房面積有合法房產證的,以證載面積為準;無合法房產證的,最高不得超過260平方米。超出260平方米的部分,一律不補。這樣就從根本上遏制了亂搭亂建和違章建筑問題的根源。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劉雅菲)
|